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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1/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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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我也爽快承认,我对于狗的情感才是我发声的目的,但也因为毫不讳言这个内在价值,所以很多人都刻意忽略了以上两个辩论策略,让我觉得很度烂。

原本我不打算就这件事采取辩论等级的论述,但:

底下,往往都会出现:“关于是否应该反对韩国人合法化吃狗,显然还有思考的空间”这类看似面面俱到、实际上一点建设性的意见都没有。

------这就是我曾提过的假知识分子,没有中心思想,没有自我价值,只会皱着眉头装有学问,实际不过嘴炮一枚。

第二,我非常讶异,与我一齐站在反对南韩人合法化吃狗立场的人,普遍缺乏中等以上的辩论能力。我以为这方面的论述已经很完整了,并不需要我,但好像并不尽然、或者拥有那些论述能力的人并没有足够的点阅率让他们的说法传出去,所以搞得我也不知道你们都说了什么。

------那么,没关系,我可以先当第一个。

以下是纯粹为了辩论上的需要,而产生的一篇文章。

毕竟如果我不爱狗,就不会有上一篇跟这一篇。

首先,吃素没有比较了不起,那只是你的选择。

大自然食物链的运作本身就非常复杂,如果你认为一个生物的生存之道不应该妨害到另一个生物的生存,于是你吃素,好,那是你的选择,仅仅如此而已。因为大自然里有很多很多很多动物都在忙着吃另一种、或数十种其它的动物,纯粹吃素的动物,我想反而占非常少数(若不是,我接受纠正)。

老虎吃羊,也是大自然的一部分,蛇吞老鼠,螳螂捕蝉,都是大自然运作的机制。你要规范老虎、训练老虎吃素,更有着先天摄食、消化构造上的不可能。

人是杂食性动物,我想有一定的道理,或许可以增加我们的生存机率。

第二,许多吃肉的文明国家都有法律规定,你可以吃,但不允许虐待动物。

如果你倒提着一只准备拿回家作成三杯鸡的活鸡上街,让鸡痛苦,你犯法。

如果你用空气枪射瞎野狗,犯法。

如果你用空气枪射瞎你自己养的狗,没有比较厉害,还是犯法。

如果你用乱斧砍死一头食用肉牛,是,牠本来就是养来杀的,但你还是犯法。

表面上这是保障了动物不受虐待的权利,实质上,这是人权的特殊衍生。

为什么?甘人权屁事?

因为我们接受这些动物因为要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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